李昌平,男,湖北监利周河人。1963年生,曾先后就读于湖北机电学校、华中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系、中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系,获经济学硕士。河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研究中心主任、研究员,中国体改研究会研究员,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教授;兼任香港乐施会中国部顾问,朝鲜项目高级专员,三农问题专家。
著有《我向总理说实话》和《我向百姓说实话》等书。在国内发表文章百篇以上。有关于中国农民问题的专著在日本、越南出版。在美国、日本、越南学术杂志上有多篇论文发表。作为中国民间著名的“三农”问题研究者,曾在中央党校、多家地方党校和行政学院、中国数十所高校就“三农”问题发表演讲。对越南农村改革和“三农”政策也有一定影响,曾经受到越南政治局常委潘演接见。
1963年4月生于湖北省监利县周河乡洪湖边的一个小渔村。
1983年1月—2000年9月,先后四次担任乡镇党委书记、县农村工作部副部长等职,经历了人民公社以来的农村改革全过程。
2000年3月,致信朱镕基总理,反映当地面临的突出问题,指出“农民真苦,农村真穷,农业真危险”。此信引起中央对三农问题的关注。
2000年09月,辞去乡党委书记职务,任《中国改革》、《改革内参》记者、编辑。
2000年10月,首次公开在国内媒体呼吁:给农民以同等国民待遇。
2000年12月,当选《南方周末》2000年年度人物。
2002年01月,李昌平专著《我向总理说实话》一书由光明日报社出版。就职于乐施会。
2006年7月,任河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研究中心主任、研究员,并被《南方都市报》等机构评为2006“中国最具行动能力三农人物”。 重要的是给农民选择权,而不是规定农民怎么做,怎么做是农民自己的事情。很多学者以为自己是农民的上帝,以为学者、法律、政府相对农民和“农民集体”而言对农民更好,这真是自以为是。在土地制度的变革上,我们为什么不能将农民的创造法制化和政策化?!为什么总是不要农民参与政策和法律制定,《宪法》赋予了学者这样的权利了吗?



